市审计局在近期实施的部门预算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均发现拆分项目以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表现形式分别为总价数百万的装饰工程按照楼层拆分为多个子项目;广告服务费协议分多年支付;维修改造项目拆分为若干零星项目;货物分批进行采购,等等。这些现象均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的规定,并且在经济活动中容易出现个人定价、暗箱操作、人情干扰、中间加价等违法行为。
对此,审计建议一是采购单位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能凡事想当然,对需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把握不准的应及时向财政部门进行确认;二是加强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相关经办人员要进行培训,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三是完善单位内部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和制止规避公开招标采购的各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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