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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防范非法集资小知识
发布时间:2018-06-25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前一段时间,“张小雷”、“钱宝网”一直是微博和朋友圈热议的词语。这家“收益高出银行理财10倍”的公司在疯狂吸金300亿后崩塌了,随着张小雷的自首,“钱宝网”的庞氏骗局逐渐浮出水面,彻底曝光,也再一次提醒人们要防范非法集资。要擦亮我们的双眼,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下面就普及一些关于非法集资的小知识。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

1.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

付回报。

4.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非法集资的危害和损失承担

1. 一旦被认定为非法集资,投资人的资金很难要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依法予以制裁。公安机关以非法集资立案后,投资人就不能通过民事起诉要回资金,只能等公安机关破案后追回资金,但是能否追回资金是不确定的。

2. 参与非法集资,投资人受到损失,政府部门是不会代为偿还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取缔办法》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四、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根据市场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可发现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往往是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谎称创业创新、藏身虚拟空间、利用亲情诱惑等:

1. 承诺高额回报

暴利诱惑,是所有非法集资者欺骗公众的不二法门。为了吸引公众,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数十、上百倍。

2. 编造虚假项目

据公安机关统计,非法集资者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将人骗入泥潭。

3. 虚假宣传造势

利用网站、博客、论坛等新媒体平台和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聘请明星代言或制造伪名人效应传播虚假信息,也是迷惑公众视线的一种常用手段。

4. 谎称创业创新

 在近年破获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很多都是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扶贫互助等旗号,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的幌子,吸引投资人的骗术,让人防不胜防。通过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5. 藏身虚拟空间

借助虚拟网络,将“去中心化”“开放源代码”等时髦概念作为投资的“噱头”,通过编造故事、设计模式等手段来吸引投资者的眼球。例如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6. 利用亲情诱惑

实际案例中,大部分非法集资的投资人都是在亲友的劝说下参与的,尤其是中老年投资人,以“养老”的旗号,通过收取保证金、约定到期返还保证金,并提供免费入住养老基地服务或给予养老补贴的方式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五、如何识别防范非法集资

1. 看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超范围经营

现在很多人打着经过人民银行、银监局等批准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必要时向审批机关核实。特别要注意这个合法资质不是营业执照,因为几乎所有的公司都办理过工商登记,但其经营的业务却并不在登记范围,因此关键要看其从事的具体业务是否经过审批,对经营范围内无发售理财产品的要警惕。

2. 看其是否面向公众、不设门槛吸收资金

在街道社区发放小广告等利用公开方式面向不特定多数人进行宣传,不关心投资人是否为合格投资者,不关心投资人是否具有风险识别能力,不进行风险提示,这样的投资项目要警惕。

3. 看是否承诺还本付息

非法集资行为具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的特点,即通常所谓的“保底”条款。这里需要注意,所有的投资行为均需风险共担,因此,如果承诺保本保息,不管利息高低都是违法行为,不仅仅是高额利息才是非法集资。

4. 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正所谓“你看中的是他的利息,他看中的是你的本金”,尤其是要警惕所谓的官方背景,警惕“熟人”的热心推荐,自觉远离,避免上当受骗。

5. 要通过正规的渠道投资理财

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特别是一些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投资理财。投资人应清楚,市场有输赢,投资有盈亏,任何投资都有风险,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充分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不要进行赌博式、押宝式投资,更不能靠借债来投资,最起码一旦造成本金损失,要能保证不影响正常生活。

6. 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骗取钱财。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广大投资者和居民一定要增强分辨能力、挡住利益的诱惑,切莫贪图高利、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

7. 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

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批准发行等。

8. 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

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9. 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

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10. 谨慎对待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

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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