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扬中市审计局在对某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存在部分房屋出租未签订合同且房租收缴不及时、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未严格执行、部分下属单位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等问题。审计部门提出了完善内部控制、规范财务支出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等审计建议。镇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认真落实整改。
一是纠正不规范行为。镇政府立即与各承租户联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已催收部分房租欠款20余万元,同时清收镇政府在职人员长期借款5万余元。关闭了两家管理漏洞较多的下属企业,由相关责任人退还虚列资金3万余元至镇财政所,清退违规集资款1千余万元,并对下属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实真实性。
二是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经镇党委、政府、纪委讨论研究,在镇党政联席会议上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给予诫勉谈话处分。
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财政所内部控制制度》、《工程建设实施细则》、《采购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强化镇政府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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