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仍然是当前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农村集体“三资”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扬中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在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中还存在诸如支出手续不规范、大额现金支出、原始凭证不合规、租金收入收缴不及时、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财经意识亟待进一步加强、村务会议形式化、农村经济组织“三资”相关管理制度文件未得到很好贯彻落实等方面的原因。
针对出现的上述问题,建议一是增强财经法规意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经纪律。村级经济事项发生时,应依法取得真实、合规的原始凭证,明确大额支出购买明细,超过2000元的收入和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镇财经中心会计人员也应审核力度,尽可能杜绝违法违纪隐患。二是加强合同方面的管理。针对租赁费用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应严格执行合同法要求,合同签订时需明确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做到“先付后用”,确保租赁费用及时收缴,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首先,健全固定资产台账登记制度;其次,做到定期清查盘点、确保账实、账账、账表相符;然后,在集体资产处置环节,应避免资产处置随意性较大的情况,做到严格处置条件、规范处置程序和处置方式、加强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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